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以0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未通过《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经过讨论,不同意股东吴世春、顾纪明、尹冠民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亦不同意将前述4项提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ST路通4月29日还披露了2025年一季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96.79万元◆★,同比下降29.84%■■◆■;归母净利润亏损401.24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71.16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462★■.94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92◆★.1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4.05万元,同比增长396◆◆★★■.22%。
(300555)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4日决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该决策是针对股东吴世春★◆★◆★■、顾纪明■★◆★★、尹冠民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三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0◆◆◆.72%的股份■★★★■◆。股东们提议罢免三名董事并选举新的董事■★★■■◆,但董事会以0票同意、5票反对的结果审议未通过相关提案。
2★■◆◆◆、罢免提案所述的罢免理由不成立■■★◆★,没有法律依据★■。提案中描述“因公司原股东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云城“)及其关联方债务问题,华晟云城持有的公司股份持续被动减持,目前已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认定其提名的董事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均未规定提名人持股情况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其提名的董事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提案描述的情况目前不构成邱京卫先生、付新悦先生、王晓芳女士担任董事的障碍,罢免理由不成立,没有法律依据。
1、董事邱京卫先生★◆■◆★、付新悦先生、王晓芳女士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邱京卫先生★■★◆★■、付新悦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4年10月17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王晓芳女士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5年1月9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三名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法定事由◆★■★,也不存在应当解除其职务的情形◆■◆◆★。
公告称,吴世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46%)、顾纪明(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1%)、尹冠民(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作为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如下提案★■■■:
4■■★■★◆、2025年以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变化较大,此时贸然以罢免公司董事的方式改组公司董事会,将导致公司控制权■★、经营权的无序变动★★◆■,对公司经营稳定不利■■,不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从维护公司稳定及保护公司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考虑,公司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时衷心希望相关各方本着对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负责任的原则◆■★,能够进一步充分协商,审慎妥善解决好相关问题◆★◆◆■,实现共赢!
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7亿元,同比下降2■★★.75%;归母净利润亏损5810.33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445.7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6144.62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439◆★◆★.7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53◆■■★◆.81万元,上年同期为-823.36万元。
公司在2024年度报告中提到,受业务结构调整的影响◆★■,整体营业收入和毛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管理层指出,因市场需求的阶段性调整◆■■■◆★,运营商及行业客户在视频监控和应急广播等智慧应用业务上放缓了建设步伐,这对公司的整体项目销售造成了一定影响◆★◆■■■。
3■★◆、罢免提案拟罢免三名董事,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变动人数较多,不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不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资料显示★■,是宽带网络智能连接和智慧应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广电网络运营商和其他政企客户提供网络传输建设、应用的相关设备及技术服务。